星期六, 12月 31, 2005

簽賭案---人生像一件華麗的袍子,上面爬滿了蝨子。

職棒八年

當年聲勢如日中天的職棒

發生了令人扼腕的情況

簽賭案爆發

而當年極有實力的時報鷹隊

更因為吃上不明不白的官司

最後解散了

當年發生了什麼事?

球員被約出去"吃飯"

徐生明被刺大腿,有人知道不放水

就等著收自己妻小屍體

那樣的情況是不幸的

最後許多好手離開了棒壇

台灣棒球水準直接往下掉3級也不為過

票房甚至減到一場球可以上空鴿子比觀眾多

結果呢?

簡單講

什麼也沒有



2001年

亞錦賽,陳金鋒的兩支全壘打

讓許多人受到棒球的熱情感染

讓一些死心的球迷燃起一線希望

很遺憾

再次爆發出簽賭的言論

但最後

也是不了了之

收押了幾個球員

放了一點煙霧

然後什麼都沒有



美國在黑襪事件之後(黑襪事件在上兩篇文章有詳細說明)

便進行了許多防護措施

嚴禁簽賭



並成立組織

保障球員能有一個安心的環境打球

不受人威脅

再加上球員工會完善的制度

簽賭放水這種事情在MLB幾乎就是不可能



而反觀台灣

領隊會議扼殺選手空間

不滿意,就封殺,這樣叫那些從小打球,無其他專長的球員幾乎只能在惡劣環境下打球

聯盟不力,讓領隊會議作威作福

沒有球員工會

讓球員沒有保障

勞資雙方不對等

經營者沒有心

(慶幸的是LA NEW劉老闆真的很有心,可惜有腦殘教練團)

一切向錢看

能省則省

造成各種不公平的體制

為了省錢

沒有2軍

燃燒選手的職業生命

洋將更是像免洗的一樣

用完就丟

加上台灣整個對於體育活動的觀念不正確

試問

這樣怎麼能夠有一番作為?



接下來

提到

"賭"本身

發現不少人對賭博合法化的誤解

現在可能出現組頭與球員合作

但合法化後只要球員互相合作就有漏洞 (為什麼現在不會? 自己想想吧)

唯一解決之道是大量提升球員及球會之收入

合法化的賭盤一般來說很難賺錢

即使球員要操控也賺得不多, 老老實實打球還比較好

球員本身有賭錢是很容易被抓包

兩三年前皇家馬德里的後衛卡羅斯, 壓自己隊贏 3:2

比賽下半場2:2後他真的射成3:2

結果他賺了一百萬英磅被抓包了 (他投注了數萬英磅) 當然這個例子並不是說他有在打假球

而且事實上這是很糟糕的例子

相對於美國

他幸運多了

MLB生涯安打王Pete Rose在退休後擔任大聯盟球隊教練

擔任教練期間下注賭MLB球賽

賭他自己對會贏

被MLB逐出

逐出不是一般的禁賽之類的

而是BAN掉

當作沒這個人

不准他進入棒球場

不准他做任何有關大聯盟的事情

不准其進入名人堂

直到2003年才稍微解禁

回正題

球員本身如果想賺錢一定要壓在特別的盤口上

一般的贏輸的操控對於他們來說毫不重要, 所以也不會輕易去做假

但如果現在的棒球合法化就不得了

假如可以賭誰打出第一支安打

只需要一個投手跟對手一二棒合作就賺錢

賭金不大就很難被發現 (球員薪水太低的原因)

是的

賭博和打假球是二回事

美國的職業運動 有那個沒賭盤

但MLB和NBA還是公認最高水準的競技場 美式足球的廣告還賣成天價

重要的是 球隊/球員不能受任何勢力的支配/操縱

台灣必需努力 把黑道和球場劃清

這樣才不致造成 所謂黑鷹事件重演

(事實上那批以92奧運為主力的球員 實在是最可憐的真正大尾的絕對都沒抓到 結果死的全是這些好手可惜了 這批好手)





不開放運動彩券,黑道作莊,會發生什麼事不敢預料。

開放運動彩券則是政府作莊,最少有公權力作後盾,同時可以

提撥部分運動彩券盈餘作為體育活動發展和賭博防治之用。

中職六球團神通如何廣大,有比當初蕭家班和顏家班這批道上大哥神通廣大嗎?

但是以台灣的環境 開放運動彩卷只會吸引更多資金

變成全國皆賭的狀況 到時球員受到威脅與打放水球只會更多

而絕不可能減少

畢竟棒球是人為而非單純機率問題

一但有關於賭 放在完全人治的台灣只會讓問題更惡化

想就此清靜更是天方夜譚

其實場外賭博是還能接受 但不能牽至打放水球與作弊

什麼好的制度放在台灣 最後都會變了調

在整個職棒制度未完善之下

一股腦兒鼓摧發行運動彩卷 只會吸引更多的黑道與居心不良的人投入

這只是表面治標而完全不是治本

想想樂透出現後 六合彩與地下樂透的有消失嗎?

還是一直存在並沒有消失?!

現在經濟不景氣 政府應該要扶植各種不同的產業才是正途

一遇到這種問題就想用彩卷來解決 根本就是請鬼拿藥方



以下節錄幾則新聞



公益彩券發行重新遴選 多家表態

記者謝偉姝、曾多聞/台北報導

運動彩券最快明年可問世。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預計28日與財政部開會,協商

運動彩券發行事宜。估計運動彩券一年發行規模在數十億元間,對現行公益

彩券市場衝擊有限。

財政部為求慎重,傾向先由體委會進行運動彩券市場調查與相關研究後,再

申請發行運動彩券。由於體委會發行運動彩券,收入將專款作為體育發展用

途,不會挹注國庫,因此,財政部擬協調體委會,訂定運動彩券發行辦法,

將運動彩券主管機關回歸體委會,由體委會處理運動彩券發行單位招標事宜

。發行運動彩券是否可能稀釋公益彩券市場胃納,財政部表示,運動彩券一年

發行量不過數十億元,「僅抵得上公益彩券一個月發行量」,衝擊有限。



【2005-07-26/經濟日報/A6版/綜合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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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蛇戰牛賭金8億 中場插花 (節錄)

引人好奇的是,經營職棒簽賭穩賺不賠嗎?

據了解,組頭經營職棒簽賭這麼多年,吃過幾次虧後,也懂得買「保險」

,所以北中南部大串連,哪邊傾向甲球隊的簽單金額過高,其他地方就開

出不同賠率來平衡,最後不管哪邊球隊贏,總賭資輸贏落差不會太大。



那組頭賺什麼?其實只要下一張簽單,不管輸贏,組頭都會抽百分之五的

手續費,假設下注一萬,贏球也只拿到九千五百元,如換算這次職棒總決

賽全國八億賭金,還沒論輸贏,光手續費,組頭們已收進四千萬元。



【2005-07-26/聯合報/A3版/焦點】



小結:

 一 運動彩券已預定明年發行,但發生職棒簽賭後是否因此延遲

   尚待後續發展。



 二 讓黑道願意主動幫忙維持比賽公正性奧妙在第二篇文章,即

   讓黑道專心當組頭,黑道就可以做穩賺不賠的生意,錢少,

   但可以細水長流。 



以下針對小結第二點作說明:



職棒簽賭檯面化



 這是開放運動彩券主要作用,讓原本非法賭博活動合法化,首先減

 少不必要政府資源(節省檢調警察人力物力),同時民眾可以放心

 簽賭,政府除運動彩券承辦銀行繳交收入外,還可以針對運動彩券

 得獎者抽稅。 



 合法掩護非法

  

 發行運動彩券將如同樂透彩券般招攬彩券經銷商,一方面提供就業

 機會,一方面讓黑道有機會成為合法運動簽賭組頭。



 黑道一方面承作合法運動彩券,另一方面可以承作不符政府規定職

 棒簽賭,如單場勝負、單位選手單場表現等等。增加黑道願意成為

 運動彩券經銷商誘因。 



 比賽公正性確保-利益共同體。 



 黑道過去指染比賽主因之一在於職棒簽賭目前非法,既然簽賭已經

 非法,那要做就做大點,直接介入比賽,反正失敗也只是跑路而已

 ,身為黑道,就應有時時要跑路的認知。



 但如果開放運動彩券,職棒簽賭額合法化,法律將保障簽注者,也

 保障經營者,因為最大莊家是政府,職棒簽賭事業將由過去打帶跑

 經營成為一個合法可長久事業,對照上文提到細水長流的收入,將

 可使黑道與政府和職棒球團利益趨於一致:永續經營職棒事業。



 職棒球團永續經營職棒產業;黑道永續經營職棒簽賭;政府永續經

 營來抽這兩者的稅。球迷則可以安心永續看球和簽賭和被抽稅。



 賭風合理控制



 人類有文明以來有兩種活動始終難以禁止:娼妓和賭博。因為上述

 兩者都是人類基本生理需求之一。

開放運動彩券主要目的不是禁絕賭博,就像開放樂透已無法禁絕六

 合彩,而是將賭博對於社會影響控制在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水準,

 同時節省相關社會成本,如目前就很少將警力放置在查緝六合彩之

 上。 



當然也有持反對意見者

目前學術界反對運動彩券目前是葉智魁教授,葉教授也主張

反對在澎湖設立觀光賭場。



葉智魁 東華大學運動與休閒學系主任

下面是他之前關於運動彩券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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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彩券 是利是弊?



⊙葉智魁 自由時報言論廣場 93.04



陳水扁總統指出,發行體育彩券的時機應該已逐漸成熟,繼樂透彩之後發行

體育彩券,目的是為了強身、強國,這可讓台灣在國際體壇大放異彩,這種成

果可能比正式的外交出擊更有效,政策上希望相關部會能夠儘速規劃,他不但

不反對,更會促使早日實現。此言一出,除了少數反對聲音外,各界一片看好

「錢」景,除了早已覬覦運動彩券發行權的北銀之外,台北和高雄兩市也已經

搶著要跟體委會搭上線,想要爭取發行權。

 支持發行運動彩券者除了指出許多好處外,還描繪了一片瑰麗的遠景。然而,

事實真會如此嗎?我們就先從陳總統的論點來分析,適度的體育運動有助身心

健康,可以強身強國之說應是毋庸質疑的,但這卻與發不發行運動彩券毫不相

干。台灣若能在國際體壇大放異彩,成果可能比正式的外交出擊更有效的說法

也大致可以接受,然而,台灣是否能在國際體壇有出色的表現,關鍵在於是否

有很好的運動員、運動環境、運動風氣、以及健康的運動文化等等,這些也都

與發不發行運動彩券毫不相干。以這些不相干的理由來支持發行運動彩券,顯

然絲毫都不具說服力。至於究竟台灣是否適合發行運動彩券,不妨從幾個角度

來分析:



  首先,就體育界所企盼之提昇國內運動環境、運動風氣、健康的運動文化、

以及發展運動產業等目標而言,「金源」確實重要,若缺乏足夠的經費,要想

達成這些目標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經費是否應以發行運動彩券的方式取得,

而其所可能衍生的後遺症,值不值得冒這個險?我們可以從美國這個全世界在

這些方面條件最佳的國家為例子來看,究竟他們對運動彩券所持的態度為何?

 

賭博合法化範圍之廣、賭博人口之多、公私部門對賭博熱中的程度、以及每年

投入賭博之龐大金額等條件,已使美國成為他國所無法望其項背之名副其實的

「賭博王國」。全美目前開設合法賭場(Casinos)共有二十八州,經營彩券

的有三十七州加上哥倫比亞特區(DC),開放Pari-mutuel賭博(與賽狗、

賽馬相關的場內、場外賭博形式)共有四十三州。如今,美國不允許將賭博

以任何形式合法化的州,只剩下夏威夷與猶他兩個州。可是,絕大多數人不

知道的是,這個「賭博王國」非但沒有發行運動彩券,

美國總統布希還在一九九二年簽署「職棒及業餘運動員保護法」,禁止以競技比賽作為彩券發行

標的。事實上,即使針對運動賽會而進行的非法賭博在全美各地都相當氾濫

,運動賭博在全美,目前也只有在拉斯維加斯一地是合法的,更不要說發行

運動彩券了。而他們的理由也非常簡單︱為了維護健康的運動文化與運動產

業。以美國為鑑,如果台灣體育界的目標是在於,提昇健康的運動文化與發

展運動產業,對於運動彩券的發行,實在不宜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其次,基於賭博人口會隨著「賭博機會的多寡」與「賭博場所的易及性」而

波動─如果社會上能夠接觸到賭博的機會越多,或是賭博場所越易及,賭徒

人口自然會隨之增加(原來不賭的人因而變成賭博人口的機會大大增加)。

政府若將運動彩券這個「非理性的賭戲」合法化在先(增加了人們參與賭博

的機會),屆時又廣泛提供人們得以方便簽注的場所(擴大了賭博場所的易

及性)。在這種情況下,卻呼籲人們要以「平常心」、「理性」、「衡量己

力」、「知所節制」的方式來購買運動彩券,並期待民眾不要執迷,以免沉

溺其中,難道會是「理性的」嗎?呼籲會去參與「非理性的賭戲」的人能夠

以「理性的方式」來賭,本身就是「非理性的做法」,還希望這種呼籲能夠

得以奏效,則更是荒謬至極!

 

再從管理層面的角度來探討,以公益彩券發行至今的例子來看,在彩券發行

這場賭戲當中,台北銀行與樂彩公司這兩個財團,所扮演的角色無異集「球

員」、「裁判」、「記分員」、「規則訂定者」、「道具供應者」於一身,

以公權力撐腰,壟斷彩券市場,美其名是為了公益,幾次出了大紕漏(如:

中獎彩券無法兌領、密碼被破解),卻完全不曾見其負起任何責任。

而理當擔負彩券發行監督責任的財政部,非但未曾扮演過監督角色,反而竟然還在

北銀出狀況時,為其開脫護航,理當用於弱勢團體的彩券盈餘專款,也被多

數的縣市政府當成「私房錢」或「紅包」,取代原有的社福預算,弱勢團體

未蒙其利反受其害─就整個彩券發行迄今,所浮現出來的種種現象看來,要

想期待運動彩券不會產生監督管理上面的問題、不會危及台灣運動產業的發

展,卻可以帶來支持者所期待的效益,實在是令人不得不抱持極端懷疑的態

度。





那到底會簽賭是球員自己不檢點?

還是被黑道威脅???

如果黑道威脅家人生死等等

這樣不打假有辦法嗎...

更令人擔心的是

球員其實有報警或申訴

但警察都不鳥不查

只抓球員不敢動後面黑手

這樣下去

根本永遠抓不完...

球員為什麼要放水…

對…

或許原因可以歸向簽賭

所以有人說說賭徒可惡

但要如何有效防止簽賭?

方法是有

只是可能耗費大量社會成本而效果有限

以現有的警察檢調人力根本無法做到



法規範刑罰的存在是為了維繫大眾對法規範的信賴感

使其不因犯罪案件的發生而導致過度動盪

危及法規範架構下的社會體系

並不是把所有犯罪一網打盡為目的

因為其所費人力物力甚鉅

對法信賴感維護的改善又有限

絕對不可能全面防止簽賭

更何況賭博罪質不高

再加以我前段所提及的

杜絕賭博的困難度高且實益不大



放水才是整個簽賭案中的關鍵所在

同理防止放水的重點也應該放在"如何保護球員不受威脅、利誘"

以及"防止賭徒介入職棒" 而不是"禁止簽賭"



今日放水事件會發生就在於這些環節的疏漏

改善方法很多

之前所提的如:"發行運動彩卷"、"提高薪資"等等均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但"杜絕賭博"絕非解決良方的選項之一。

雖然MLB在黑襪事件以後

靠著貝比魯斯的巨棒重振聲勢

但不可否認

MLB在黑襪事件發生後的因應調整措施

才是MLB重現榮景,綿延至今的根本原因

即使陳金鋒回台灣

成為中職的貝比魯斯

中職若不做些調整改變

還是沒用的



所以

關鍵點還是在整個制度上

先不提別的

二軍



落實二軍跟球員FA制度比運動彩卷重要多了吧

自由球員制度更是重要

現在哪個球員不是一進哪隊

就等同簽下了賣身契?

你打得好

別隊還可以用更高薪簽你

這樣還會有球員寧可擺懶嗎

本身制度就不完善的聯盟制度

卻只會要求外在來協助他

球迷又何嘗不痛心



球團只想撿現成的

體委會一直促成二軍成立

那些球團老闆屌成什麼樣??

根本無心成立

只有la new劉老闆有心成立而已

剛說要成立時

球隊把二軍當減薪藉口

表現無論好壞丟到二軍省錢



簽賭剛爆那幾天

說二軍隊伍終於排定

結果只有LaNew可以單獨出一隊 其他五隊湊兩隊玩

這什麼態度?

一軍受傷當然拉二軍上去頂

那空下來的位置怎麼辦?

看誰坐在場邊就上去站嗎?

投手最閒了

沒輪值就去站一壘接球就好

省錢嘛



政府給錢給人還要幫忙蓋球場

聯盟自己不清掃門戶光是推責任給檢調和媒體

一場球幾百人都活過來了

反正死忠球迷明知有問題仍繼續看球

過幾年再有大比賽

球迷就什麼都忘了



再次發生這樣的事,對球迷而言當然是個傷害,不過幾年光景,竟再度考驗球迷的信心與熱情。

如果台灣職棒一直像顆易碎的玻璃珠,那從2001世界杯的季軍之旅、2002亞運銀牌、2003亞錦賽力退強敵,一直到2004雅典奧運,

難道這些光景竟只是曇花一現,或甚至是迴光反照?



但這一切,值得令人大驚小怪嗎?平心而言,的確使人傷心,但並不意外,而且造成心情波動的理由主要來自對整體社會結構失望,而非選手的個人行為。

學社會的人,始終知道個人是生活在所座落的社會環境中,必須見樹又見林,把原因歸咎於選手的不自愛與不自律,的確重要,然而恐怕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沒錯,主動與黑道或組頭接觸,甚至從中獲利而熱中此道的球界人士罪該萬死,然而事隔幾年後,不同批選手犯同樣錯誤,

這就恐非把矛頭對準選手就能解釋的,重點在於,這幾年台灣社會結構尚缺乏向上提升的跡象。



一個結構因素是黑道與公共事務的關係。一個社會必然存在一定比例犯罪行為,否則

就成為所謂的「犯罪黑數(存在但被視而不見或未統計)」,重點在於能否把這些行為限

制於一定範圍與一定比例之內。然而在台灣社會中,黑道公然介入公共事務的個案屢見不

鮮,整個社會對此無力解決,恐怕早已冷漠以對。



幾年前操控職棒簽賭的大哥尚且逍遙法外,甚至公然步入國會殿堂。如果黑道大哥能

夠圍標公共工程,能夠公然掌控廟宇(而且是具有眾多信徒、豐厚香火收入的神聖殿堂)

、能以大規模進香活動吸引媒體目光,能夠漂白並化身為「人民喉舌」,我們怎麼能期待

面對看似有利可圖的「賭博產業」,這些人能不指染?就如同不願意好好投標、承擔風險

,而是圍標、綁標,我們又怎能期待這些人只把賭博行為限縮在場外,而不進入球場中企圖控制比賽結果?







同樣地,座落於台灣勞動體制的一般性之中,選手所面臨的勞動條件一直未受改善,

這點我們借用一些美國的例子來說。杜克大學社會系的John Wilson教授在1992年刊登一

篇文章,名為”Cleaning up the game: Perspective on the Evolution of Profession

al Sports”( 收錄於Eric Dunnig與Chris Rojek所編的Sport and Leisure in the Civ

ilizin Process),即重新詮釋了「黑襪事件」,把它放入政治經濟的脈絡中加以理解。他發現

,發生簽賭案的白襪隊,平均薪資是所有球隊中最低的,在1919年的球季前還發生因減薪

而威脅罷工的事件,並且,整個簽賭案是在選手工會運動困難重重的背景下發生。John Wilson的論點提醒我們,

恐怕必須把簽賭案放在勞資關係脈絡中加以理解。



一般而言,一旦企業面臨無法獲利的危機,有幾種應變的手段:擴張市場、技術創新

,或是緊縮成本,降低必要原料以及人力成本。市場擴張或創新顯然是大型或壟斷性企業

能進行的,而在台灣職棒產業中,各球團宛如是中小企業的翻版,在降低必要原料以及人

力成本的努力,倒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後果是,我們所在的時代似乎是美國的1919年,

在勞動環境不符合職業運動所需,不能保護選手避免職業傷害,又無法提供職業運動所寄

望的「錢景」,球團與球迷卻一味地要求選手必須在球場上盡力表現,並認為:選手無論

如何,都必須要表現出運動精神。



的確,運動精神是球場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奮戰不懈,化不可能為可能,正是運動

比賽的賣點。在美國職棒,這些例子俯拾皆是,去年美國紅襪隊王牌投手Curt Schilling

在腳踝受傷下浴血奮戰,奇蹟式地帶領紅襪隊來個大逆轉,不僅打敗世仇洋基隊,更打破

86年的「貝比魯斯魔咒(The Curse of Bambino)」,拿下世界冠軍,這段故事恐怕

將歷久彌新。



然而不能被忘卻的是,運動精神的背後,是選手憑著一身球技與光榮戰績換來的保障

。以Curt Schilling身價這麼高的王牌投手,之所以冒著縮短職業生涯的風險浴血奮戰,

所求的是世界大賽冠軍,但他也知道,即使他因為浴血奮戰導致傷勢加重,進一步造成隔

年戰績下滑,甚至需要半年或整季復健,紅襪隊該給他的薪水是一毛都不能少。在沒有後

顧之憂下,他可以在球場上盡情發揮,嘗試化不可能為可能。美國職業棒球是高度商業化的產業,自然有許多殘酷的面向,陳金鋒就是一個很好的

例子,然而美國職棒對於選手的保護卻也是有目共睹的,既然選手是金雞母,就必須投資在其身上,

而不能殺雞取卵。相形之下,也難怪王建民會對國內職業選手受傷必須負擔相當程度的醫藥、復健費

,甚至因為不能出賽或影響表現而扣薪,感到不可思議(所謂的「自己糊牛屎」,在國內

職棒實在是一個普遍現象)。國內球團給選手的並不是一個職業運動、表現運動精神的環

境。





就如同一般企業,企業主往往會要求員工要有職業倫理(在運動場上就是運動精神),要

求員工敬業,把最大的能力、最大的產出貢獻給公司,這樣才對得起出錢的人。並非這樣

的要求不合理,但往往,企業主忘了他們不見得給員工良好的生產環境,卻只希望員工加

以回報。就以前些日子的西濱快速道路公安事件為例,總不能在資方無法改善施工設施、

防止公安事件發生之時,還要求工人盡全力,一旦發生公安事件時,就怪罪工人自己不小

心;職棒場上,球團也不能盡力減低必要成本,卻要求選手盡力打球,表現出運動精神,

同時還要怪罪受傷的選手:那是過去的舊傷,你自己負責!



受外力吸引的選手,某個程度上其實可以類比被其他公司雇用的商業間諜。當球團不

能、不願提供「職業」環境時,我們實在不能期待選手不受外界高價誘惑,難保他們不會

海撈一筆,馬上急流湧退。這是美國1919年黑襪事件的背景,將近一世紀後,我們在台灣

再度見證。

另外,在這次簽賭案中,矛頭特別指向洋將,各新聞台也頻頻影射,內容包含喝花酒

與嫖妓,一時之間,洋將被「污名化」,彷彿成了萬惡淵藪。「洋將現象」在中華職棒實

在頗為特殊,我參考的論文沒有處理到這一部份,然而張力可於2000年刊登在《台灣社會研究

季刊》第38期的論文中,曾處理過一部份,在此將藉由他的分析做一些思考。





事實上,不只是媒體爭相報導洋將的吃相難看,根據張力可的調查,本地球迷有21%對洋

將的印象是「有點壞」和「非常壞」。即使我們假設媒體對洋將的報導有部分真實,問題

就來了,似乎這些洋將在美國、小聯盟,甚至是中南美洲的冬季聯盟都不是這樣,為什麼

到台灣,就變成這付德行?我們不妨回到中華職棒的洋將契約來看,張力可指出:「『洋

將』與台灣球團的契約,幾乎沒有保障,往往都是簽一個月或兩、三個月,經過比賽測試

後再給予續約數個月到一年不等。」另外:「『洋將』與本國籍球員在簽約上還有一個差

異,本國籍球員簽約時幾乎都有『簽約金』,而洋將則幾乎沒有。台灣職棒沒有契約仲裁的約束,故此契約內容也間接助長了『洋將\

』的過量。球團簽『洋將』總是手續簡便而負擔又低。」

換言之,今日的現像其實是各球團與職棒聯盟一手造成的,由於只具有極為有限、保障不

足的契約,洋將便宜好用而大量引進,用後即丟,宛如「物」一樣,這是「物化」的展現

(據張力可統計,從1990年至1996年,中華職棒聯盟共使用219名洋將,180名本土選手)

。當勞資關係是那麼容易斷裂,洋將也來去自如之下,這些外籍選手其實是最不受這個社

會所規範,與社會的關係是疏離的。並非這些人本來品行就壞(常聽到的偏見是,中南美

洲洋將教育水準低,社會落後,品行差。這宛如是當年所謂「現代化意識」爭論的翻版)

,而是社會結構使然。一旦當外籍選手發現勞資

關係毫無保障、容易斷裂,而自己宛如是個自負盈虧的「個體戶」,且又是無根的一群,

大可一走了之,當球場外的收入遠高於球場內時,當然難保外籍選手不會有出軌行為,並

且只有在台灣。南枳北橘?





終究是心痛,心痛的並非選手犯錯,而是結構性的誘因,居然未變。並不是選手挖掉台灣棒球的根,而是球團、職棒聯盟,以及容許黑道漂白的國家權力,這對許多棒球人而言,何其不幸,又何其殘酷!

還記得一個景象,在當年簽賭案後的台北市立棒球場,寥寥的數百名球迷散落在空空蕩蕩的觀眾席。在比賽中途,有一群低空盤旋的鳥群不斷的在場上飛來飛去,最後甚至緊貼的地面飛行,比賽因此而暫停。而那群鳥搞不好並沒有比現場買票進場的觀眾少。

我想有看過那個影像的球迷,應該對這一幕印象深刻,那是多麼蒼涼蕭瑟的景象。

那天也是一個令人難忘的日子....

1999年9月20日

好像是象鯨之戰吧

我季的不是很清楚了

才幾年的光景,剛復甦的球市又要面臨同樣的問題。為什麼這些年下來沒有人願意

正視這個問題呢?相關單位或主管機關的心態到底是什麼?

息事寧人,或許是那些主事者的第一選擇。但是,很難相信那些錙銖必較、分毫必取的老闆們會如此的短視。他們真的相信只要不再去觸碰這個話題,一切都會像什麼事

都沒有發生一樣,然後可以繼續賺他們的錢嗎?

有沒有人想過事情的癥結在那?或許黑道的威脅利誘是簽賭案的絕對主因,但是,我認為整個社會對於運動員存在的價值才是根本的錯誤。

台灣的運動員,特別是最受注目的棒球運動員,從小就接受著不該屬於是孩子們的專業訓練。為了追求一次又一次的勝利,當其他孩子在課堂上課的同時,他們依然頂著大太陽在球場上揮汗苦練。這樣的日子伴隨著他們整個的求學歷程,他們失去了原本可以擁有的歡樂童年、失去了學習學校所教授的課堂知識、甚至連基本的待人處事和進退應對都付之闕如。可憐的球員們,當他們選擇走棒球這條路時,就已經注定要失去某些東西,而那些東西可能是你我都認為理所當然的。然而,我們的政府部門、教育當局到底知不知道這樣的事情?

進入職業棒球的球員在球團的剝削壓榨下,由於沒有相關常識,也無法替自己爭取更好的就業福利。然而,除了棒球之外,他們還能做什麼?於是乎,只有一步步的繼續艱難的走下去。

當球員們被一手拿著槍,一手拿著鈔票的黑道兄弟們恐嚇時,我們的職棒聯盟有沒有相關的反制組織、預防措施?我們的政府有沒有保護球員一家老小免於生命遭受危難的能力?我們的警調單位有沒有立即查辦這樣狀況的決心?

除了棒球什麼都不會的球員們是可憐的,而一再相信卻又一再被欺騙的球迷們則是可憐又可悲的。

一個愛看球的男孩,總是吵著要爸爸帶他到現場看一場「真正」的球賽。雖然知道球賽早已不再真實的父親,為了不讓癡迷棒球的孩子失望,終究還是帶了男孩來到了變調的球場。

沒有多少球迷的觀眾席,只看到男孩聲嘶力竭的替場上的球員吶喊。整場比賽雙方球員打的意興闌珊,失誤連連。整場比賽沒有高潮,只有一次次莫名其妙的失誤。而場邊的球迷們也不再替球員歡呼,更多的是在討論今天的盤口…

比賽最後,男孩所支持的隊伍因為一個「再見非受迫性失誤」而輸掉了比賽。

害怕男孩失望的父親,趕緊帶著孩子離開。正想著如何對孩子說明場上發生的一切而不會傷害到他幼小的心靈時,發現男孩轉過頭來面對他說:「其實我們OO隊還是很厲害的,如果不是○○○太拼命最後摔倒,要不然我們就可以贏了耶!」

父親難過的紅了眼眶。

「對不起,孩子。我不該帶你來看比賽的。」







這樣的比賽還要看嗎?

解散聯盟?

CPBL 瓦解或解散後的情況

絕對不樂觀

合理的預測是

短短十年內應該不會再有"第二個"洪家或 La New 劉老闆這種人

沒有第二個這些人的話..十年內台灣應該都只剩下業餘聯賽

整個台灣的棒球基礎可能都會逐漸萎縮



我們台灣目前算是有能力自行獨立發展出五級棒球..

這是以前有位板友告知我的

少棒 青少棒 青棒 成棒業餘聯賽 職棒

能獨立完成這五級棒球的..其實全世界也只有 美 日 韓 台灣 古巴

古巴沒有實質的職棒..但他最高級的聯賽一年也規劃120場..

古巴的業餘聯賽應該算是有到職棒的規模了

其他像加拿大還有中南美等棒球強國..

都要算是依附在美國系統下發展的



如果這五級棒球中 職棒消失了

其他位於三角形金字塔底層的四級棒球..

應該也很不好過....

整個台灣棒壇的金字塔應該是會逐漸變小..



但是

當然需要改革

1. 聯盟理事長(現在只有代理事長)、秘書長立即辭職以示負責:

不要再說什麼等塵埃落定再來擔起責任? 同樣的事情再度發生,

和範圍都比以往來得嚴重,這幾年聯盟到底作了什麼進步?

主事者一定要擔起責任!

2. 立即解散領隊會議這個無上怪物

中職聯盟過了16年還一直在「草創期」,領隊會議的黑盒子作業絕對是

阻撓進步的另外一個原因!!

我們要援引美日職棒中各項運作多時的制度

(例如:球員工會、選秀制度、球員交換交易制度、二軍/農場的選手育成等)

建立一個全新的職棒聯盟,我們不要這個短視近利、不思長進的中職!



還有

社會

媒體「打假球」這三個字用得如此愜意,讓他們目光炯炯,彷彿這聳動的字眼,將是他們未來

這個禮拜賴以維生的大補帖。



這種消息,他們一定等很久了。平常,他們一點都不關心台灣職棒,他們老是把「鄭兆ㄏㄤˊ」唸成「鄭兆ㄒㄧㄥˊ」;說剛剛被解約的恐怖份子是「中信鯨的蓋達」;而牽涉此

次簽賭疑雲的教練,叫做「蔡豐生」;他們自以為什麼都清楚得很,每一台都找來組頭做

獨家專訪,還把鏡頭拉到高雄某某酒店,說La New熊只要在高雄出賽,都會去喝酒交易;原來,他們的記憶留在更久以前,比2004總冠軍賽之前還要久,甚至,他們跟組頭一直保

持聯繫,九年來,從一而終,等的就是這一刻,默默安排的臥底,終於讓他們搶到獨家。



張愛玲說,「人生像一件華麗的袍子,上面爬滿了蝨子。」

於是,我想起在球場上的職棒選手們,此刻的無力感。

Money? Or Bullet?

好像,一切都變得很虛假。投手不能暴投,不能投出四壞球;打者不能揮棒落空;野手不該漏接,不該暴傳;捕手不能阻殺失敗,否則,就是打假球。



可是,黑道跟你說,要錢?還是要子彈?

台灣的職棒選手,是黑道挾持的肥肉,每個人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但是在黑道面前,想要自由,就得死。



若不配合,就送你子彈;若不聽話,就等著收你妻小的屍體。

徐生明總教練被黑道刺傷大腿;吳復連等三名球員在球賽後,遭黑道挾持,吳復連還被打得頭破血流。





可是我們的電視新聞媒體,又那麼歌頌黑道,把警察當成笨蛋。

大家都在苛責球員的時候,怎麼不想想,他們在恐懼中打球的心情,倘若不聽話,就得死

媒體頻頻以「球員涉嫌」「職棒打假球」為標題的同時,為什麼不把焦點鎖定黑道介入職棒的問題?聯盟呼籲政府開放運動彩券的同時,有沒有想過,何曾保護過球員,讓他們免於被威脅的恐懼呢?



昨晚陳昭穎才蹲捕一局,就被警方叫走,領隊著急一個晚上,想到陳昭穎這麼年輕,居然讓他曝光去指認組頭,他只想到將來怎麼保護陳昭穎的安全,還想說服球團老闆,將他送到墨西哥打紅魔鬼隊,因為La New在墨西哥有設廠,可以就近照料。看到這樣的新聞,真的很難過,那些組頭、那些簽賭的人、那些在球場上叫囂的黑衣人、

還有那些領了納稅人血汗錢還想要從簽賭脅迫球員當中獲利的民代,你們破壞了這個美好的夏日,你們賺進大把鈔票,也同時預約了開往無間道地獄的單程車票。





真希望如漂浪說的,電視新聞播報的消息,跟事實相距很遠,但是心裡仍舊害怕,明早醒來,大濃妝的女主播又會說,陳昭穎只是小蝦米,還有更多大鯨魚。

王靜瑩的家暴案救了小S的未婚懷孕;林志玲摔馬骨折,壓過王靜瑩眼角縫六針的傷勢;而「黑道威脅職棒球員」的新聞,終於把台大醫院前面的記者掃到球場,林志玲終於可以一覺到天明。



台灣的電視新聞,把許多人的生命輪番拿來當消費品,兌換成收視率,變成獎金,裝進他們的口袋裡。

而閱聽大眾也一樣,把旁人的悲傷當成下酒菜,乾杯之後,逐漸寡情。

我真的不願意用「職棒球員打假球」這種字眼,明明是黑道進到球場威脅球員,反過頭來,被威脅的人,反倒成為罪人。





也許你會說,球員不該拿錢,但是,黑道大哥問他們,「Money Or Bullet?」你以為是畫大濃妝的空中小姐問你,「Coffee Or Tea?」

簽賭的人、威脅球員的人,坐牢幾年,又重操舊業,繼續噱錢;可是涉嫌的球員,從此成為罪人,離開球場,去修馬路、鋪柏油,一輩子抬不起頭。

而電視新聞媒體,等得就是這一天,「寧可錯殺一百,不能放過一人」,他們將不乏頭條,不乏收視率,每個大濃妝的女主播突然都變成棒球專家,指著球賽剪接畫面,跟你說,這個球傳偏了,就是打假球;這個四壞球,也是放水;這個暴投,更是洋將涉嫌重大。

九年了,台灣還是沒有給職棒球員一個安心打球的環境,他們仍舊要馱著身家安全跟黑道搏命,此刻,我除了默默替他們在心底打氣之外,毫無能力,這是個無力的年頭,我們花太多時間去計較那兩顆子彈,去關注馬英九有沒有跟王金平道歉,我們就要失去球場上吶

喊加油與目睹男子漢對決的正當性了,Money or Bullet?

親愛的張愛玲,妳說的沒錯,這華麗的袍子,確實爬滿了蝨子,壞人不會在一夜之間從良,我們可以對職棒死心,但是那些認真打球的球員,怎麼熬過這個無力的夏天呢?



要把市場做大?

台灣市場永遠不會比國外大

但是話說回來,中職16年來除了學生還有考慮過什麼市場

CBA的例子活生生血淋淋

而現在的SBL又能撐多久?

球場內骯髒的廁所和桌椅,好意思帶女朋友去看球嗎?

好意思開心的告訴他棒球有多迷人嗎?

(嗯....我沒女朋友....)

混亂的雜音和低落的服務品質,好意思帶客戶去開包廂看棒球談生意嗎?

低級的加油方式和危險的違建加蓋,好意思帶兒子女兒去看棒球嗎?

(我跟你說喔~把拔以前最喜歡......???)

一不小心晚到就需要排隊10幾分鐘才能買票,進場還毫無動線規劃大排長龍撲了空球賽結束以後還要跟大批球迷衝出生死線,出了球場還不一定有車坐,就算自己開車還要在街坊巷弄中尋找遙遠的停車位。上班族有多少個十幾分鐘可以浪費?



想買個東西,卻發現自己身上穿的洋基球衣+打掛,怎麼看都比攤位上掛的有品質一百倍

攤位上的T恤水準,讓你想起大學時代便宜照抄圖樣的團服和班服

想專心看球,卻發現你旁邊的球皮大叔怎麼猜戰術猜配球都對

甚至落後一百八十分還是照樣縮小防守圈,然後照樣被打穿

球接到手套,還不一定會是出局,總是讓人有期待感

兩人出局以後兩好球,突然好球帶縮小到PLAM水準,怎麼投都不是好球

這樣的比賽品質,市場會大才奇怪

根本就是只有學生才忍耐的住嘛



更大的環境呢?

職棒再度爆發賭博放水案件。部份球員疑似收受賄賂或脅迫,以打「假球」的方式操弄比賽。消息一出,最難過的,應該是眾多熱愛棒球的台灣民眾了。在一片檢討職棒環境、聯盟體制、球隊管理等方向的呼聲中,職棒聯盟已經用最嚴厲的方式,對涉案的球員做出了處份。正如許多國家,以及當年「黑鷹事件」的先例,疑似涉案的球員

,受到了終身永不錄用的禁賽處份。



大致上聯盟的論點是這樣的:球員做錯了事,打了假球,必須承擔責任,縱然大環境千錯萬錯,就算球團沒有盡到保護球員人身免於恐懼的責任,就算球員是這個黑道橫行的社會的「代罪羔羊」,該受的處份還還是要受。因為他們辜負了廣大球迷的期待



身為球迷,我們可以理解這樣的論點,也支持聯盟必要的處份。當然,我們希望能持續的要求聯盟、球團、檢警,給我們的球員更好的保障,給我們的球員更好的管理,不要讓這樣的事,每數年就讓我們傷心一次……







不過,把打假球這件事拿到其他的領域,觀察到的現象就讓我們無法理解了。首先先來看看「假案」這個領域,假案就是,這個案子明明在辦,可是也搞不清楚到底在辦什麼東西,一會兒說要大大的辦,一會兒又說要「警告性辦案」。警告性辦案是個很奇怪的名詞,我個人的解釋是:「警告性辦案」就是「選擇性辦案」,「選擇性辦案」就是「合法吃案」,「合法吃案」,那不就是說現在辦的這些東西,其實就是個假案嗎?目前看起來的做法是:抓幾個球員警告一下,這些人是名副其實的「代罪羔羊」,真正大尾的,可能不能抓,也可能沒抓到,或者認為他們在「警告」後會改邪歸正……真案假辦,目前看起來,倒也辦得有模有樣。辦這種假案有個好處,大概不會有什麼警察,因為辦「假案」,被終身永不錄用的。風險當然是有一些的,如

果這個案辦得太假,過不了多久又來個類似的案子,那警方就顏面無光了 -- 顏面無光,頂多就是被一些記者寫幾篇文章或社論批評一下而已,不會永不錄用的!



真要比的話,假球和假案都不是最厲害的。最厲害的,是報假新聞。



假新聞是這樣的,記者沒有盡力採訪事實,沒有專業常識,用一些聽說和猜測,就寫出一篇新聞了。一群連哪個球員叫什麼名字都搞不懂的記者,突然都變成了專家,隨便一個四壞球、一個失誤、甚至連球員帶的一個手環,瞬間都變成了放水的證據……

每家媒體影射的球員,加起來都差不多是一整個聯盟了……這不叫「看到黑影就開槍」,是不管白光黑影,白的也可以說成黑的,反正新聞寫得出來能交稿就好。



台灣的假新聞之所以厲害,是因為不用負責任,從來也沒聽過哪個記者因為假新聞而終身永不錄用的,好像也沒什麼報社因為報假新聞而顏面無光的。記者們永遠都是可憐的說:這是大環境的責任,讀者愛看這樣的新聞,所以他們只好寫這樣的新聞來提

高收視率。這句話比起打假球來,實在是有點似是而非的味道,假球不就也是因為某些人--組頭和賭徒--喜歡看,球員才會這麼樣打嗎?記者們又說了:我們是為了職棒大環境好,想要提出良心的警告。這下和辦假案的警察們,實在是難分軒輊……唯一的差別是:記者們報假新聞,好像連「顏面無光」都沒感覺了。如果有人敢批評,或

是司法單位敢偵辦,記者們就幫他們戴上「妨礙新聞自由」的大帽子,反正記者永遠是對的,為了「閱聽人的權益」,他們怎麼可能會犯錯呢?



打假球的球員永不錄用,辦假案的警察顏面無光,只有報假新聞的記者,走路有風……台灣職棒的最大亂源,可能不是打假球的球員、不是辦假案的警察,而是天天寫假新聞給我們看的記者。受害的,永遠只有球迷,可憐的「閱聽人」。



瞧瞧

美國那些年薪上億台幣的選手

擁有健全的制度

打球能很快樂

為了榮譽拼命

甚至還有大學碩士學位

有多少人從小就是拿著一顆棒球

一個籃球

一個美式足球長大的

歐洲中南美洲

有多少人踢著足球長大

然後傳承給下一代

然後深受場上感動

那是一個完整的結構

而台灣的棒球

除了熱情

還有什麼?

中華職棒的發展

要談簽賭之前

就讓我們先談中華職棒吧



自從紅葉少棒之後

無疑的

棒球在許多人心中取得了一席之地

而由於1980年代的臺灣棒壇開始出現危機

三級棒球慢慢式微

「三冠王」威風不再

學生棒球隊質量急遽下跌

甲組成棒賽觀眾稀少

甲組成棒社會球隊陸續解散

優秀成棒球員也相繼出走國外

台灣社會對棒球運動的本質及技術層面的了解不深

加上棒球為台灣相當熱門的運動項目

為順應時代潮流

在兄弟飯店負責人

洪騰勝先生促成下

1987年12月31日「職棒推動委員會」成立

由當時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理事長唐盼盼兼任主任委員

半年後,在研究參考各項資訊、徵詢各方意見之後,

委員會訂定了台灣的職棒大致的發展方向,並開始著手籌組球團、訂定規章、解決場地問題和培養裁判人才、建立裁判制度等實際工作。

1989年10月23日,「中華職業棒球聯盟」正式成立,味全、統一、三商、兄弟成為第一批投身職棒球團經營的四個企業,

1990年3月17日台灣棒球史上的第一季職棒聯賽開打,由旅日棒球名將王貞治主持開球儀式,台灣的棒球新紀元-「職棒元年」就此揭開序幕(首戰由統一獅隊出戰兄弟象隊,最後統一獅隊以4:3擊敗兄弟象隊)。



全盛時期

中華職棒開打後,從職棒元年到職棒八年之間,台灣棒運呈現不同的景象:球員的待遇提高,改善了生活,也增加他們的動力;

球員的社會地位提升;棒球熱潮再度蔓延全台灣,至1997年時觀眾人數已經突破千萬人次;

老舊球場獲得整建,新球場亦慢慢增建。

除了創始時的四隊外,後來又陸續有時報、俊國(後改由興農接手經營)、和信(後改名中信)等加入職棒球團的經營。

也因棒球風氣興盛,各級棒球隊的數目也不斷增加,棒、壘球運動大為流行。球迷在球場上加油的道具和手法,也形成了另一股獨特的造勢文化,

不論是加油棒、戰歌、彩帶、仙女棒、波浪舞,都是現在各種運動、各類聚會時的必然造勢方式,棒球儼然已成為台灣熱情、活潑的休閒文化中最重要的一部份。   





1997年中爆發的球員簽賭、放水打假球事件,

導致職棒環境陷入嚴重低潮,球迷對職棒球賽的不信任造成球迷人數急遽下滑,從原本平均4000多人急遽下滑至2000人不到

連帶也使得因為看好職棒市場,在電視轉播權紛爭後成立的台灣第二個職棒聯盟—台灣職業棒球大聯盟一成立就面臨職棒景況最低迷的時期。

先是簽賭案中涉案最深的時報鷹隊宣佈解散,接著三商虎隊、味全龍隊亦先後宣佈解散,中華職棒從七支球隊頓時減少為四支球隊。

台灣大聯盟的成立雖然讓球員的合約問題浮上檯面,也讓兩聯盟在相互競爭下開始展開職棒環境的改革,但終究難敵簽賭案造成的致命傷害。



2001年第34屆世界盃棒球賽在台灣舉行,

中華棒協向中華職棒聯盟徵召15位優秀職棒球員進入代表隊參賽,贏得第三名(銅牌),

連帶使得職棒觀眾人數和票房收入回溫。

不得不提

陳金鋒的兩支全壘打

吸引了許多從未接觸棒球的觀眾

也讓心灰意冷的球迷重新有了動力



2003年1月13日兩職棒聯盟簽署合併協議書,

那魯灣公司同意解散台灣大聯盟,

並將其所屬的四支球隊精簡為兩支球隊(誠泰太陽與第一金剛)。

兩職棒聯盟合併後更名為「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

中華職棒十四年(2003年)3月1日,中華職棒大聯盟開幕戰在臺北天母棒球場正式開打,展開職棒新紀元。



2005年7月25日,La New熊隊新秀捕手陳昭穎於比賽結束後遭檢方拘提,簽賭疑雲再度浮現,多數球迷強烈的失望情緒再度出現。

共有6名球員與1名教練於偵訊後被收押或交保候傳(隨後也都被所屬球團開除,永不錄用),全案目前尚未偵結,

但又爆發承辦檢察官被查出涉有貪瀆、索賄等不法情事,案情後續至今仍無著落。







歷年總冠軍

• 職棒元年:味全龍(對手:三商虎,成績:4勝2敗)

• 職棒二年:統一獅(對手:味全龍,成績:4勝3敗)

• 職棒三年:兄弟象

• 職棒四年:兄弟象(對手:統一獅,成績:4勝2敗)

• 職棒五年:兄弟象

• 職棒六年:統一獅

• 職棒七年:統一獅(對手:味全龍,成績:4勝2敗)

• 職棒八年:味全龍(對手:時報鷹,成績:4勝2敗)

• 職棒九年:味全龍(對手:興農牛,成績:4勝3敗)

• 職棒十年:味全龍(對手:和信鯨,成績:4勝1敗)

• 職棒十一年:統一獅(對手:興農牛,成績:4勝3敗)

• 職棒十二年:兄弟象(對手:統一獅,成績:4勝3敗)

• 職棒十三年:兄弟象(對手:中信鯨,成績:4勝0敗,開賽前兄弟象先取得1勝優勢,故比賽僅實際進行3場)

• 職棒十四年:兄弟象(對手:興農牛,成績:4勝2敗)

• 職棒十五年:興農牛(對手:統一獅,成績:4勝3敗,參見:2004年中華職棒總冠軍戰)

• 職棒十六年:興農牛(對手:誠泰COBRAS,成績:4勝0敗,參見:2005年中華職棒總冠軍戰)



好吧....

歷年總冠軍其實只是我想加而已

資料整理自維基百科